“案-件比”是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概念,是对案件质效评估的全新指标。
近日,承德市检察院召开“案-件比”业务工作调度会,业务部门负责人汇报了一季度“案-件比”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在听取汇报后对部门的准备情况进行了肯定,并就如何降低“案-件比”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强化工作统一督导。要压实市院第三检察部牵头督导责任和相关部门配合实施责任,结合实际,统一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特别是要对一季度“案-件比”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梳理、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举措,形成工作文件下发县区院,做好工作督导。
严格刑事案件把关。要加强业务学习和能力提升,充分做好提前介入工作,严把“二退三延”关,对每一个环节都要一盯到底,特别是对借用时间、证据不足等问题要敢于说“不”,切实压缩办案周期,全力提高办案效率。
加强对外沟通协调。要加强与公安和法院的沟通协调,结合检察履职情况,重点查找侦查环节和审判环节影响“案-件比”的突出问题,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召开问题通报会等方式,引导公安、法院等部门推进问题解决,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效果。
定期进行调研调度。要加强工作调查研究,通过分析业务数据、下沉县区、实地走访等方式,查找影响“案-件比”工作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科学实用的改进措施。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根据条线情况适时召开条线“案-件比”工作调度会,督促下级做好“案-件比”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蓬勃向上的工作合力,让团队精神体现在方方面面,用实实在在的业绩践行检察人的责任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