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检察院出台指导意见
服务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周仲明批示予以肯定
本报讯(刘树奇 薛树旺)“市检察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全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局制定了一系列服务保障举措,值得充分肯定。”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承德市委书记周仲明对市检察院制定出台的《好用的足球竞彩app服务保障全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给予高度评价,并就抓好《指导意见》的落实提出要求。承德市委副书记、市长常丽虹批示指出,市检察院的“十条意见”很好,体现了检察机关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希望全市检察系统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改革探索,把“十条意见”落实好,并不断完善提升,为承德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实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福才、市政协主席刘文勤也分别给予批示肯定。
据悉,《指导意见》共10条,明确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强化服务保障生态支撑、水源涵养的使命担当,全力实现检察工作与全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同向发力、同步推进、同频共振,坚决担负起看护首都生态“护城河”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生态责任、时代责任。
《指导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准确把握服务保障的功能定位,紧紧围绕构筑首都生态“护城河”的生态安全目标,重点强化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脆弱区的司法保护;要紧紧围绕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河流、湖泊以及重要湿地、水源保护地环境的各类犯罪;要紧紧围绕国家绿色经济示范区建设,聚焦全市“3+3”主导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实施,依法支持和保障产业发展;要紧紧围绕国际旅游城市建设,重点打击破坏旅游资源的犯罪,积极参与风景区、名胜区及周边环境问题综合治理;要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对城乡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能源清洁化利用、排水防涝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保护,不断增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指导意见》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绿色发展的刑事犯罪。要坚持宽视野、多途径摸排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聚焦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重点问题,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要常态化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对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要求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强化对生态环境、绿色发展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