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根据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当天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分别走进校园,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并为广大中小学生讲授法治教育课。
当天下午4点,承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纪志明走进承德民族师范附属中学,为在场的100余名师生讲授了一场以“学法 懂法 守法 用法 远离犯罪”为主题的法治课。
“各位老师同学们,你们好,今天是宪法日,很高兴在这一天面对面和大家一起学习法律、交流思想,希望通过这堂法治课在同学们心里能够播下法治的‘种子’。”课堂上,纪志明检察长首先从重要地位、修改历程、法律效力等方面为同学们做了宪法解读。
“同学们都听说过‘公检法’,其中的‘检’指的就是检察院,检察机关的职能包括……”。在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做了基本介绍后,纪志明检察长紧接着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中学生中常见的犯罪行为,深入浅出地分析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实意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并在每个案例之后给予青年学生充满深情的人生启示,赢得师生们的阵阵掌声。
最后,纪志明检察长对广大同学提出了殷切的希望,希望同学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扣好人生的扣子,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走好青春每一步;希望同学们珍惜宝贵的青春时光,让勤奋学习成为青春远航的动力,让增长本领成为青春搏击的能量,努力成为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的栋梁之才。
据了解,活动当天,双滦区检察院、营子区检察院、承德县检察院、兴隆县检察院、宽城县检察院、隆化县检察院、围场县检察院、平泉市检察院等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也分别来到双滦区实验中学、承德市第七中学、承德县第一小学、兴隆县六道河中学、宽城县第一中学、隆化县存瑞中学、围场县第一中学、平泉市第一中学等中小学校园开展了讲授法治教育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