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检察院 闫付民
时光就像林花谢了春红,脚步太匆匆,倏忽之间,从检已有28年。回望过往,心中始终充盈着对检察工作的挚爱。光阴流转,岁月更迭,变化的是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不变的是勤勉踏实的作风和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
2023年8月,作为一名老检察人,有幸加入未检大家庭,成为未检战线的一名新兵,一切从零开始,开启全新的检察生涯,感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不寻常,感受未检人的情怀和担当。
对于未检人,司法理念的更新不再是一句“口号”,更深深根植每个未检人的内心,体现在办理的每个具体案件上。“坚持惩罚为辅、教育为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提审、出庭、听证会都化作法治宣传教育现场,心理疏导、指派法援、综合履职、司法救助全方位实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眼里有光,心中有爱”,是每个未检人的真实写照。在办案之余,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行法治宣讲。他们精心制作课件,用一个个真实案例阐释法律的规定,讲述违法犯罪对个人和家庭的危害,指导家长和未成年人加强自我保护……获得学生和家长的点赞认可。
心系“国之大者”,是未检人的家国情怀。他们没有就办案而办案,而是从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撰写专题分析报告向党委政府报送,提出意见建议。就相关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聚全社会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个案件。在办案中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坚持政治思维和坚持法治思维有机统一于具体司法实践中,让公平正义可感受、能感受、感受的到。这是党和国家对检察工作的要求,更是每个未检人的基本价值追求。
一身“检察蓝”,是热爱,亦是担当。
未检人,就像一束“微光”,带着坚定的信念,穿越时空阻挡,心向繁星,砥砺前行,把法治之光播撒在未成年人的心田,于细微处彰显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