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由团市委、市青联联合开展的第八届“承德青年五四奖章(标兵)”评选结果正式揭晓,丰宁检察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石国锋荣获“承德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
石国锋同志历任丰宁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现任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多年来他努力工作,秉公办案,廉洁自律,恪尽职守,甘于奉献,赢得同志们的赞誉和领导的好评。先后被承德市委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被丰宁县委县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被丰宁县政府嘉奖两次;被丰宁县委政府授予全县“十大杰出青年”和“政法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