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水库区域设立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基地,检察机关依托基地发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保护职责,引导辖区内企业、群众提高保护生态环境意识,降低环境污染和违法风险,推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这是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倾力打造的当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品牌,助力守护好引滦入津水源水质。
潘家口水库是引滦入津的主体工程,位于唐山市迁西县与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兴隆县交界处,宽城县域内水库面积占库区总面积的70%。经多年水质治理,潘家口水库水质不断改善,潘家口水库已连续五年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自2022年9月设立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基地以来,宽城检察院在工作中不断丰富基地功能,建成了集生态司法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文物保护等功能为一体的示范基地,推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公益保护效果的有机统一。
潘家口水库所属滦河流域实行禁渔区和禁渔期,域内水库、支流有多人因电捕鱼涉嫌犯罪。今年7月31日,宽城检察院依托基地,将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公开听证会开到水库边,邀请人大代表、律师、“益心为公”志愿者及部分村民代表共50余人参加。当事人以身释法,当地群众直观感受并了解电捕鱼的严重后果,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这是该院进一步深化拓展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基地作用的写照。
增殖放流是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的一种方式,宽城检察院依托实践基地,在潘家口水库新甸子村、清河口村设立两个增殖放流点。基地建成以来,该院结合办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5次,共由禁渔期电捕鱼当事人通过增殖放流向水库投放鲢鳙等鱼苗50000余尾。5月底,该院联合海委引滦局、县河长办就落实《跨区域滦河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办法(试行)》开展联合踏查,针对踏查中发现的库区内网箱养鱼问题拟开展联合打击活动,以检察履职全面保护潘家口水库水体内生物的多样化,助力改善水质,保护水生态环境。
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中,该院充分发挥基地法治宣传功能,在潘家口水库沿线利用新甸子村、永存村等村党群服务中心的电子屏播放宣传视频,设置宣传展牌、宣传栏并张贴海报,开展检察官与志愿者入户宣传等活动,已发放宣传材料8700余份,有力营造了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水库所在地域喜峰口一带是古长城雄关要塞,由于部分长城已没入潘家口水库中,形成了长城奇观——水下长城。今年8月初,宽城检察院发挥基地文物保护功能作用,与县文物管理部门就个人潜水探查水下长城是否会对长城墙体造成破坏进行会商,分析可能存在的损坏风险,并确定由相关管理部门作出必要提醒并加强监管的一致意见。
“一年来,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基地以燕山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重点,形成以潘家口水库及周边环境为中心的辐射地带,集补植复绿、增殖放流、长城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功能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实践基地,并成为该院深入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宽城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红琳表示,该院将继续全面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办案与保护、预防同步推进,积极为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