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提升信用卡额度为由,骗取持卡人的信用卡及密码,肆意持卡消费并套取现金。近日,经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邱实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5年6月以来,邱实以帮助他人申领信用卡为名,通过熟人介绍获取被害人祁某、莫某等十余人的身份信息,并为其办理了信用卡。信用卡申领成功之后,邱实带着持卡人到银行办理开卡业务时,称自己可以提升信用额度,让办卡人将所办信用卡交给自己,并获取了信用卡密码。之后,邱实擅自持卡消费、套现。截至2016年5月,邱实恶意透支数额累计达21万余元。
办卡人曾经多次催促邱实返还信用卡并归还银行欠款,始终没有结果。后因办卡人无法联系到邱实,向公安机关报案。2016年5月6日,邱实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