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经济拮据,为偿还债务,便虚构身份,伙同他人冒充母女,向被害人索要彩礼钱。经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秋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被告人李国萍罚金5000元。
2014年9月,无业人员张秋月用化名在网上聊天结识了被害人王某,谎称自己是监狱狱警,不久便与王某确定了恋爱关系。在此过程中,张秋月拖欠他人的钱款已经逾期,债权人多次催要,张秋月无力偿还。为偿还欠款,张秋月找到同乡李国萍,由李国萍冒充其母亲,以结婚为名向王某索要3万元彩礼钱。王某给张秋月3万元后,张秋月便不再与其联系。
2015年6月,王某在多次联系张秋月未果的情况下,无奈向公安机关报案。当年7月,张秋月、李国萍相继被抓获。